一、领导和组织统战部的全面工作。
二、根据上级党委统战部门和校党委工作计划要求,制定统战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统战方针、政策;及时传达上级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并草拟贯彻执行的具体意见。贯彻落实党委的有关决定和指示,检查落实有关政策的执行情况。
三、了解、熟悉和掌握统战对象的基本情况。按照上级党委或统战部的要求,向民主党派负责人、无党派人士代表传达党的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注意调查了解统战对象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尽力为他们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支持、推动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协助党委召开各民主党派负责人、无党派人士代表座谈会,通报、协商学校的重大事情,征求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五、协助党委加强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抓好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委提出对党外人士政治安排的意见建议,根据需要,推荐党外人士实职安排人选名单。
六、积极开展海外统战工作。做好侨务和对台工作,以及“三胞”(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来校的协调、接待工作。
七、根据上级民族和宗教部门的要求,结合实际做好学校的民族和宗教工作。
八、积极主动地与统战对象广交朋友,成为党外人士的知心朋友。
九、承办党委领导和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有关统战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