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执法包括在交通综合执法,简而言之交通综合指法范围较广。
路政执法是指交通主管机关及其授权的公路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公路设施维护、公路管理机构的合法权益,对高速公路使用者以及其他相对人所采取的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政行为。
交通综合执法将原来的运政、路政、治理超限(不是超载),客运企业管理、车辆维修企业、驾校等行政执法权集中在一起。
拓展资料:
公路路政执法是交通行政执法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交通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也是路政行业管理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中间环节。任何行政管理活动都可以事先管理与事后补救两个过程。在前一个过程中,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预先设定行为规划,主动地干予社会生活,调整社会关系。
在后一过程中,由于相对人对具体行政行为提出不服,有关国家机关必须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作出维护或撤销原决定的裁决,从而解决行政争议。在这两个过程中,行政执法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它是前已过程中能够不可缺乏的中间环节,抓住这一环节,对于把握路政行业管理的全过程,实现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合法化有着重要的意义。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