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海市为例,驾驶证降级的办理程序及所需材料如下:
一、办理程序:
机动车驾驶人或代理人携带所需材料到车管所分所窗口或各区(县)交警支(大)队驾驶证管理窗口办理。
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自愿降低准驾车型换证的,应当按规定办理转入手续。
二、需提供的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机动车驾驶证。
4、机动车驾驶证照片。
5、同时办理有效期满换证的,提交《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6、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自愿降低准驾车型换证的,应当按规定办理转入手续,提交《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情况申报表》原件。
7、委托代理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
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接受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上海-自愿降低准驾车型换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