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我国各朝代国家机构示意图?

2023-05-24 综合 35阅读
中央机构 秦朝在中央实行“三公九卿制”,此制度是以后两千余年间历代王朝中央机构的基础。但是各朝由于政治需要,亦有一些兴革。今择其典型阶段分述于下。 (1)秦汉行三公九卿制 秦灭六国后,于中央机构废除由宗法贵族掌权的“世卿世禄”制,改行“三公九卿制”。三公为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就是宰相,为百官之长,“掌丞天子,助理万机。”太尉掌军事。御史大夫为副丞相,掌监察。这就是在皇帝领导下,以总揽政务的宰相与军事和监察首脑三人组成的权力核心。九卿即中央各行政机构的总称,一般称之为中央的“庶政机构”,相当于后代中央的九个部。九卿有奉常,掌宗庙、礼仪;郎中令,掌宫殿警卫;卫尉,掌宫门屯卫;太仆,掌御用车马;廷尉,掌刑配差法;典客,掌民族事务;宗正,掌皇族、宗室事务;治粟内史,掌农业、财政;少府,掌山海池泽之税及皇帝的生活供应。扎卿之外,还有“列卿”,如中尉,掌京师治安;将作少府,掌修治宫室等。还有为太后、太子服务的高官,培晌皮职位相当于卿。 三公九卿制主要实行于秦和两汉,约四百余年。此制虽为中央集权而首创;可是此后的发展变化,是谨友大权逐步向皇帝手中集中,皇帝身边的人的权力日重,而三公九卿的权力则逐步削弱,最后连同制度相继被废除。 (2)隋唐行三省六部制 至隋唐时期,主要权力机构为“三省六部”。三省是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中书省是决策机构,负责草拟、颁发皇帝的诏令,其长官为中书令,副长官为侍郎。门下省是审议机构,负责审议政令,驳正违失,其长官为纳言(侍中),副长官为黄门侍郎。尚书省是执行机构,负责执行重要政令,其长官为尚书令,副长官为左、右仆射(ye叶)。宰相所以一分为三,主要是为了分散相权,不使相权过大。六部是尚书台的六曹发展而来的,秦汉时九卿所掌政事至此时均归六部分管。六部为吏、户、礼、兵、刑、工,属于尚书省。吏部掌官吏的考核任免,户部掌户口、赋税,礼部掌礼仪制度,兵部掌军政,刑部掌法律、刑狱,工部掌水陆工程。各部长官为尚书,副长官为侍郎。 隋唐都设御史台,其长官为御史大夫,“掌持邦国刑宪典章,以肃正朝廷。”副长官为御史中丞。下设三院,即台院、殿院、察院,分察中央和地方。 (3)明行六部、内阁制与清行六部、军机处制 宋、元时期继续削弱或分散宰相之权。宋朝之制.“中书主民,枢密院主兵,三司主财,各不相知。”都直隶于皇帝。元朝则实行一省制,即以中书省为中央最高行政机构,总理全国政务,其长官为中书令,下设右丞相和左丞相各—员,为宰相。中书省下有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明初沿用元制,可是洪武十三年(1380),因丞相胡惟庸专权,且欲谋反,朱元璋杀胡惟庸废除中书省及丞相制,委大政于六部,从此六部尚书为一级长官,分别自隶于皇帝。六部各省尚书和副职侍郎为主管长官。下设各司,办理庶政。吏部掌用人大权,为六部之首;户部掌土地、财政;礼部掌礼仪、学校;兵部掌军事,地位也很重要;刑部掌刑法;工部掌水陆工程。 明成祖时,选用翰林学士参预机要,称为内阁学士,渐升为大学士。大学土不过五品官,仍属于顾问性质,凡事由皇帝裁决。成祖之后,继位皇帝们用六部之尚书、侍郎等兼殿阁大学士,代皇帝处理章奏文书,内阁之权日重,大学士虽不称宰相,但称为辅臣,有首辅、次辅、群辅之分,实掌宰相之权。但从制度上来说,内阁不应干预六部之事。 明朝的兵权由兵部与五军都督府共掌。兵部掌任命将领。发布凋令等,不直接统率军队。五军都督府掌军籍、军政,分领在京及各地军队.但不能任命将领,调遣军队。二者互相钳制,大权归于皇帝。 明改历代御史台为都察院,专司监察,长官为左、右都御史, 与六部尚书平行,合称七卿,操弹劾、建言之权。朱元璋又另设六科给事中,六科亦名吏、户、礼、兵、刑、工,辅助皇帝处理奏章,分别稽察驳正六部违失,权力很大。 清朝初年亦行明制,以内阁大学士为宰辅,但权力不大。雍正、乾隆时,整顿内阁,主要官员大学士,满、汉各1人,均为正一品;协办大学士,满、汉各1人,均为从一品;学士,满6人,汉4人,均为二品。内阁权力加强。但是清朝设置军机处,应是中国封建时代皇权达到最高点的标志。此机构于雍正七年(1729年)以用兵西北而设,研究军事机密,人员并不固定,因需要而增减,由皇帝简选亲王、大学上、尚书、侍郎充任。分为满、汉四班,各8人,每班有领班1人。无固定职责,随时接办皇帝交办事务,一切决定于皇帝。清朝也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和都察院,制度与明朝基本相同,权力很大,直接对皇帝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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