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专家:有关厦门地区交通事故索赔事项

2022-08-01 社会 57阅读
1、伤者有误工费,护理人员有护理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2、病历上没有医嘱加强营养,一般只计算住院期间的。
3、起诉对象为投保公司
4、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建议休息一个月可以增加误工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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