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社保与南京市社保退休后的待遇没有差别。
1、现在江苏省参加行业养老保险要转到南京,在退休待遇方面差别不大,因为退休待遇的计算方法是一样的,主要与个人缴费水平和年限有关。
2、养老保险属于省级统筹。全省退休所采用的计算方法与当地历年社会平均工资相同,所以养老金待遇没有差别。
扩展资料
凡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参加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理退休、辞职或正常生活费手续的,自2019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一、普遍调整
1、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4元。
2、退休、退休、领取定期生活费的,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下(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下同)的,每满一年(不足1年,下同)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不满25年的,每满一年每月增加缴费年限3元;
付款期限在25年以上的,每年每月增加4.8元。按付款期限每月增加不足30元的,增加30元。
3、退休人员、离退休人员或者领取经常性生活费的人员,在本次调整前增加基本养老金的1.4%(按比例计算)。
二、适当倾斜
1、2018年12月31日,对70周岁以上(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日期为准,下同)、75周岁以下、80周岁以下、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25元、35元、45元;
2018年12月31日,对70周岁以上75周岁以下、75周岁以上80周岁以下、80周岁以上辞职并领取正常生活费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发给15元、25元、35元。
2、对基础养老金较低的企业军队离退休干部,2019年按国家规定调整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统一部署,继续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所需资金从原渠道拨付。
2019年江苏将努力实现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完善、覆盖面更加充分、待遇更加合理。按照国家统一规划,对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同时进行调整,实现基本养老金合理增长。落实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确定和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完善个人账户会计利率确定机制,将全省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4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