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东省学历鉴定中心毕业证鉴定所需材料
1、填写委托学历鉴定申请表;
2、提供需鉴定的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内容清晰的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单位委托鉴定的,须具单位委托函及交验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4、个人委托鉴定的,须交验本人的身份证件;个人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有委托函。并交验委托人的身份证件。
二、鉴定流程:
1、本中心工作人员对送验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初步核验后,将原件退回委托人(单位)。留下复印件进一步鉴定。鉴定的时间:省内证书自受理之日起10天(公众假日除外)内完成,省外证书自受理之日起20天(公众假日除外)内完成;如遇特殊情况超过此期限的,以省高教厅出结果为准。2、 交纳证书鉴定费:委托一经受理,委托人须凭学历证书鉴定部出具的交费通知单,到本中心交纳证书鉴定费。缴费标准:
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含省内、外):150元/证;
广东省内本科、学士学位、专科、中专毕业证:70元/证;
广东省外本科、学士学位、专科、中专毕业证毕业证:140元/证;
3、办理验证学士学位证书的必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复印件,网络大学毕业的必须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部队院校的毕业证书验证须提交军人身份证明。
4、领取证书鉴定结论:委托人凭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交费收据到本部领取证书鉴定结论。单位委托的还须出具单位介绍信;个人委托他人代理的,须具委托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
如需要本中心邮寄鉴定结论的,须在申请表上注明,并按以下方式交纳邮寄费:国内特快专函(25元/封);国际快件(按EMS标准收取)。
参考资料:http://www.gzbys.gov.cn/gzbysnew/biaotilan/xljd/kjz.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