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条件以后参加考试,通过即可拿到相应登记的资格证。
三级安全评价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安全工程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5年以上。
过渡期间按过渡实施方案执行。
(2)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5年以上,经三级安全评价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安全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
(4)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安全评价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取得安全工程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1年以上;其他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
二级安全评价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三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三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安全评价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安全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经二级安全评价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以上,经二级安全评价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一级安全评价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19年。
(2)取得二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二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安全评价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新职业试行期间:
(4)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10年以上,经一级安全评价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根据《安全评价师从业登记规则》
从业登记
第六条 申请办理从业登记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已与从业安全评价机构或欲申请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机构依法建立劳动关系。
第七条 申请从业登记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登录中安协网站填报信息,打印申请表;
(二)申请人向所在安全评价机构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后,将本规则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申请材料提交所在地省级单位;
(三)所在地省级单位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材料审查意见,将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提交中安协;
(四)中安协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查工作,对申请材料合格的申请人办理登记,发放《信息卡》并通过网站公布从业登记相关情况;对申请材料不合格的申请人不予办理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 申请初次登记,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安全评价师从业初次登记申请表》;
(二)本人亲笔签署的诚信承诺书;
(三)《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彩色扫描件;
(四)与从业安全评价机构依法建立的有效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彩色扫描件;
(五)从业安全评价机构法人证书彩色扫描件;
(六)从业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从业机构未取得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可不提供)。
第九条 从业登记《信息卡》有效期为3年,自办理登记之日起计算。
有效期满继续从业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0日内,按照本规则第七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办理续期登记。
申请续期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安全评价师从业续期登记申请表》;
(二)本人亲笔签署的诚信承诺书;
(三)与从业安全评价机构依法建立的有效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彩色扫描件;
(四)在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第十条 在有效期内,安全评价师变更从业机构或从业机构的名称变更的,应当按照本规则第七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变更登记后,仍延续原《信息卡》有效期。
变更从业安全评价机构的每周年只能办理1次。
以上内容参考: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安全评价师从业登记规则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安全评价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