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民应当自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人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二、户口在哪个派出所就去哪个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有的地方是去派出所上级的分局或专门的办证中心办理。
三、携带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带属于自己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费用:初次领取费用20元,丢失补领和换领40元。
四、先核实你身份,给你打印一份《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并在上面签字,签字了就说明你认可自己的身份信息准确无误,然后交费照相,给你个领身份证的凭证,办好了身份证拿凭证来取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