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晋之好
qín jìn zhī hǎo
[释义] 原指春秋时期秦国与晋国两国家世代联姻。后泛指两性之间的联姻或婚配关系。
[语出] 元·乔梦符《两世姻缘》:“末将不才;便求小娘子以成秦晋之好;亦不玷辱了他;他如何便不相容。”
[正音] 好;不能读作“hào”。
[辨形] 秦;不能写作“奏”。
[近义] 秦晋之缘 天作之合
[反义] 反目成仇
[用法] 用作褒义。多用于联姻。一般作宾语。
[结构] 偏正式。
[例句] 团市委提倡婚事俭办;并组织了集体婚礼;使20对青年结为~。
[成语故事]
我国在春秋时期,处于诸侯割据的状态。共河上下,大江南北,分布着许多大大小小的诸侯国。这些诸侯国互相征伐,争夺霸权,采取各种手段来维护各自的利益。他们彼此之间,时而联合,时而对抗,甚至发生战争。
当时的秦国地处今天的陕西、甘肃和四川的一部分地区,晋国地处今天的山西南部,是两个相邻的强国。两国既相争夺,又相利用。在那个时期,两个诸侯国或者两个大家族通婚联姻是表示友好联合的一种重要方式,这种婚姻是带有政治性质的。秦晋两国的统治者之间,就出现过多次通婚联姻的事情。后来,“秦晋之好”逐渐发展为成语。但仅指两家结亲,不一定包含什么政治内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