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申请
的方式、条件等均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定)
。
2.
转入学校依据地方规定和学校学位空额等情况审核。
3.
对于同意接收的,
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
学手续并核办。
4.
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5.
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6.
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7.
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
通知学生报到入
学。
8.
待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
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调
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学籍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
9.
转出学校按照与家长商定的方式,
将学生的纸质学籍
档案转出,并通知转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