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毅的法院审理

2022-04-06 社会 90阅读

2014年11月25日上午,世界锡行业老大,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雷毅贪腐案,由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昆明公开审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雷毅在担任云南省政府副秘书长、玉溪市副市长、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收受他人贿赂2570余万元人民币及其他财物,其弟雷斌参与收受贿赂50万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二被告人刑事责任。
庭审中,被告人雷毅、雷斌就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陈述。公诉人、辩护人分别询问了被告人。公诉人当庭宣读和出示了相关证据材料,被告人及辩护人发表了质证意见。双方围绕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进行了法庭辩论。公诉人发表了公诉意见,被告人雷毅、雷斌作了自行辩护,辩护人发表了辩护意见。被告人雷毅、雷斌依次作了最后陈述。
2015年1月21日,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世界锡行业排名首位的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雷毅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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