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根据国家房屋拆迁的有关规定,房屋的承租人在房屋拆迁中有以下权利:
1、合同没有到期,可以协商要求出租人予以补偿;如果是公有住房,应该对承租人进行补偿。在江西,是承租人享受公有住房的补偿款的90%,出租人才享受10%.
2、协商不成,出租人只能选择对换产权的拆迁补偿方式,出租人取得了新的房屋后,必须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继续租赁房屋给你,直到合同到期;
3、拆迁人要付房屋拆迁的搬迁费给承租人。如果是上面第2点,拆迁人要负双倍的搬迁费,另外,还应该补助过渡费。如果是经营性房屋,拆迁人还要付停产停业补助费等。
望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