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完又送回的,警察查到会有什么后果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
行为人在实施盗窃后已经实际取得盗窃财物的,属于盗窃既遂,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盗窃数额较大,或属于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人构成盗窃罪,应承担刑事责任。但如果在盗窃后又主动归还了盗窃财物的,属于有主动退赃和悔罪表现,在量刑时可予以从轻处罚。
如果不构成盗窃罪的,也可以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如果情节较轻的,也可以不予处罚。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