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批志愿:
第一批录取的院校,指全国的重点本科院校、进入“211”工程的院校和经批准的少量一般本科院校。如考生的分数未达到第一志愿学校的录取分数线或虽然达到录取分数,但由于专业的选报不当,而被退档的,就需要转到第二志愿或其他志愿录取。
2、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是指对于第一批至第四批第一志愿录不满额的院校,在每批次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的计划。
部分省份文理科第一批至第五批设A.B.C三所院校及院校服从志愿,每所院校均设3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另有些省市是普通类考生可选报1~6个学校志愿,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志愿。此外,同批次开始征集志愿的还包括体育类专科专业。
扩展资料:
高考招录取流程:
(1)投档,网上录取——市高招办通过网络将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传送到招生院校计算机管理系统中,投档比例一般不高于120%,招生学校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决定录取与否,电子档案包括考生登记表、体检表及综合信息。
(2)高校招办阅档——高校在规定的时间内从网上下载考生的电子档案信息并阅读。
(3)预录及补录——高校根据考生的成绩排名和专业志愿进行预录和预退,考生档案在计算机的控制下,处于同一批次所有招生学校在同一高考志愿时间里,都审录同一志愿的考生档案,
即同批录取学校都先审录第一志愿,结束后再同时审录二志愿考生档案,以此类推。结果通过网络传给市高招办。
(4)录检——市高招办对结果进行检查审核,如同意则确认录取结束,有异议则传回高校商请复议,直至结果双方都接受,再确认录取结束。如需二次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00%。
(5)补录——在录取工作中,若各批次录取结束时,如高等学校计划未完成,根据情况将重新征集考生志愿。
(6)打单——市高招办打印《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新生花名册,加盖市高招办录取专用章后邮寄给高校。
(7)通知——高校填写《录取通知书》,与《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一起通过邮局寄给考生本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考志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征集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