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新的学籍管理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能重读的。
我国每一名学生的学籍,将从小学一直沿用至研究生教育乃至继续教育,并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学生转学、升学等动态跟踪管理。
因此,新生入校后,学校就为每一个学生建立了学籍,并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在全国范围内是“一人一号、籍随人走、终身不变”的。
扩展资料: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二章 学籍建立第四条 学生初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应为其采集录入学籍信息,建立学籍档案,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
学籍主管部门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及时核准学生学籍。
第五条 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学籍号具体生成规则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制订。
逐步推行包含学生学籍信息的免费学生卡。
第六条 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学籍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查重。
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除普通学校接收特殊学校学生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外,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学生,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建立学籍。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