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意义
1.文化遗产是我们的祖先智慧的结晶,它直观地反映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这一重要过程,具体有历史的、社会的、科技的、经济的和审美的价值,是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物证。因此,保护文化遗产就是保护人类文化的传承,培植社会文化的根基,维护文化的多样性和创造性,保护社会不断向前发展。
2.我国文化遗产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体现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是个民族智慧的结晶,也是全人类文明的瑰宝.保护文化遗产,保持民族文化的传承,是连接民族情感纽带,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和创造性,促进人类共同发展的前提。
3.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总的来说,文化遗产,作为人类自然和社会活动的历史遗存,无论它们最初是精神的还是物质的、先进的还是反动的,都从不同的侧面和领域揭示这一定的历史现象,体现古代人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水平,它们价值和作用是永恒的,保护文化遗产的意义重大。
4.保护文化遗产能够帮助各族人民广泛汲取民族精神养分;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文物有着无可代替的作用;保护文化遗产就是保护了各族人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的历史根基;文化遗产在对外交流,保护旅游业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扩展资料:
中国文化遗产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文物局为保护保存在中国境内的珍贵的历史文物、历史遗址、艺术形式而启动的计划。包括周口店北京人遗址、四川都江堰、陕西兵马俑、山东泰山、北京故宫等。
截止至2017年7月,中国已有52项世界文化、景观和自然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其中世界文化遗产31项、世界文化景观遗产5项、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4项、世界自然遗产12项。
文化遗产历程
1985年,中国全国政协委员侯仁之起草并与阳含熙、郑孝燮和罗哲文另外三位委员联名向政协第六届三次会议提交了《我国应尽早参加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并积极争取参加“世界遗产委员会”,以利于中国重大文化和自然遗产的保存和保护》的提案。
由此展开了中国加入保护世界遗产的进程。1985年11月22日,中国加入《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缔约国行列。1987年,中国正式加入该公约及开始申报世界遗产的工作,并于同年首批便有6个世界遗产获成功申报。
截至2012年,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审核被批准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中国的世界遗产共有43项(包括自然遗产9项,文化遗产30项,双重遗产4项),在数量上居世界第三位,仅次于意大利(47项,含跨国项目)和西班牙(44项,含跨国项目)。
2013年6月21日和22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第37届会议正式通过决议,分别将中国云南东南部红河自治州哈尼梯田和新疆天山列入最新的世界著名遗产名录。
2014年6月22日上午在卡塔尔多哈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8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大运河项目和中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跨国联合申报的丝绸之路项目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成为中国第32项和第33项世界文化遗产。其中“丝绸之路”是中国首次进行跨国联合申遗。至此,中国的世界遗产总数达到47项,继续稳居世界第二。
中国是世界上拥有世界遗产类别最齐全的国家之一,也是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数量最多的国家(与澳大利亚并列),其中首都北京拥有6项世界遗产,是世界上拥有遗产项目数最多的城市。而苏州是至今唯一承办过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的中国城市(2004年,第28届)。 中国5000年文化蕴藏了不可估计的文化遗产,中国文化是世界之窗。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中国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