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工亡经济补偿金含有未成年子女每月生活费吗

2022-08-07 社会 300阅读
一次性工亡经济补偿金一般不包含未成年子女每月生活费(除非约定一次性支付至18周岁),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抚恤费一般应有社保部门审批,按月发放,以下内容供参考:
1、《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规定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2、根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2003劳社部18号令)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本规定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3、《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三条规定:第2条规定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涉及子女的包括:(1)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2)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4、符合上述供养范围的因公死亡职工子女,可以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子女在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停止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
声明:你问我答网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fangmu66610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