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计中,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需要计提折旧吗?——不一定。要看是什么样的固定资产。
新《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外,企业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范围是:房屋、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器具、工具;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机器设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入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应当计提的固定资产。不得提取折旧的范围是:土地;房屋、建筑物以外未使用、不需用以及封存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按照规定提取维检费的固定资产;已在成本中一次性列支而形成的固定资产;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已出售给职工个人的住房和出租给职工个人且租金收入未计入收入总额而纳入住房周转金的住房;财政部规定的其他不得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可以看出,对于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以及封存的固定资产,新准则规定必须纳入计提折旧的范围。而税法则规定这部分固定资产不能计提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