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的十五个常任理事国分别是哪几个?

2020-09-08 综合 2201阅读

截至2019年,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只有五个,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俄罗斯联邦(俄罗斯)、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英国)和法兰西第五共和国(法国)、美利坚合众国(美国)。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是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中的五位创始成员国,即二战期间反法西斯同盟国中的4大国和参加反德同盟的法国。

《联合国宪章》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明文规定:“中华民国、法兰西、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及美利坚合众国应为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

1958年起,法兰西改称法兰西第五共和国,197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席次,蒋介石的代表在非法占据的席位上被驱逐。1991年,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的席次为俄罗斯联邦所继承。

扩展资料

非常任理事国:

非常任理事国由联合国大会选举产生,最初为6个,1965年开始增加到10个,席位按地区分配,即亚洲2个、非洲3个、拉美2个、东欧1个、西欧及其他国家2个。非常任理事国任期2年,每年更换5个。2012年10月18日,韩国、澳大利亚、卢旺达、阿根廷和卢森堡当选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2013年1月1日开始任期。

当地时间2013年10月17日,乍得、智利、立陶宛、尼日利亚、沙特阿拉伯当选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2014年1月1日开始任期。但沙特阿拉伯在24小时内就拒绝了这一职位,引起世界哗然。

2019年1月2日起,德国、多米尼加共和国、南非、比利时和印度尼西亚担任联合国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常任理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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