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美丽的美学关于美感及其形成过程的观点,我们可以对共同美感与美感差异性问题作出科学而简单的的解释。
众所周知,有许多自然景物如星空、山水,还有许多艺术品等虽历经千百年也一直为许多人所欣赏与赞美,这是什么原因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不可以用康德的“共通感”概念来解释呢?康德认为:“鉴赏判断要求每个人赞同;而谁宣称某物是美的,他也就想要每个人都应当给面前这个对象以赞许并将之同样宣称为美的。……人们征求着每个别人的赞同,因为人们对此有一个人人共同的根据;只要人们总是能肯定他所面对的情况是正确地归摄于这一作为赞许的规则的共同根据之下的,那么他也可以指望这样一种赞同。”“鉴赏判断必定具有一条主观原则,这条原则只通过情感而不通过概念,却可能普遍有效地规定什么是令人喜欢的、什么是令人讨厌的。但一条这样的原则将只能被看作共通感,它是与人们有时也称之为共通感(sensus
communis)的普通知性有本质不同的……”。
那么“共通感”有没有其客观存在的依据呢?接下来康德的说明就让人对共通感这个概念不敢恭维了,他说:这种共通感“无须立足于心理学的观察之上,而可以把这种共通感作为我们知识的普遍可传达性的必要条件来假定,这种普遍可传达性是在任何逻辑和任何并非怀疑论的认识原则中都必须预设的。”“当我在这里把我的鉴赏判断说成是共通感的判断的一个例子,因而赋予它以示范性的有效性时,共通感就只是一个理想的基准,在它的前提下人们可以正当地使一个与之协调一致的判断及在其中所表达出来的对一个客体的愉悦成为每一个人的规则:因为这原则虽然只是主观的,但却被看作主观普遍的(即一个对每个人都是必然的理念),在涉及到不同判断者之间的一致性时是可以像一个客观原则那样来要求普遍的赞同的;只要我们能肯定已正确地将之归摄在这原则之下了。”
从以上康德对“共通感”的说明来看,“共通感”这个概念纯粹是一个主观概念,是没有科学根据的,因此,科学的与美丽的美学认为,康德的“共通感”概念并不能科学地解释不同的人为什么会对同一事物有共同美感这个问题,而且这个概念既不能解释美感的形成问题,更不能解释美感的差异性问题。那么科学的与美丽的美学是如何解释共同美感这种现象与问题的呢?很简单:一、同一事物及其结构若是客观存在的,那么它对其他每个人来说就都是相同的,二、两个不同的人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对同一事物有相似甚至是相同的情——物联系,三、同一事物对不同的人有相似甚至是相同的应构过程,如有相似或相同的理解、联想、想象等。具备了这三个完全有可能的条件,那么这时这同一个事物就会对这两个不同的人产生相似甚至是相同的美感。美丽的美学无需假定性的“共通感”这个概念,一切都基于科学,基于可能的客观条件。相同的事物与结构,相同的情——物联系,相同的应构过程,会使不同的人对同一事物产生相似甚至是相同的美的判定,这就是共同美感得以产生的原因,也就是美丽的美学对共同美感的解释。
与共同美感这个问题相关的另一个问题是美感的差异性问题,即为什么在多数情况下,不同的人会对同一事物产生不同的美感甚至是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期或场合对同一事物也会产生不同的美感?美丽的美学对这个问题的解释也很简单:由于不同的人对同一事物的情——物联系多数是不相同的,同一个人对同一事物的情——物联系也是会发生变化的,加上事物对不同的人的应构过程一般是不相同的,是可以随外界条件而发生变化的,因此,同一事物对不同的人或同一事物对不同时期与场合的人产生不同的美感也就是十分自然的事情了。这种解释不是很简单、很合理吗?
让我们来看一个简单的例子。例如,如果有几个人在同一篇文学作品中看到了“树”这样一个词,又假如这时的这几个人又都产生了一些联想或想象,那么我们可以想象到,这时的这几个人一定会产生一些情绪与情感。由于这几个人看到的是同一个字,这个字有可能对这几个人有相同或近似的应构过程,这几个人还有可能具有相同的情——物联系,因此这时的这几个人产生相同或相似的美感就是完全可能的。不过,更多的情况可能是这几个人产生了不同的联想或想象,如甲可能想到了一棵柳树,乙想到了一棵松树,丙想到了一棵枯树等等,这时我们也完全可以想象得到,如果这几个人都产生了美感,但这几个人的美感将是完全不同的。
运用美丽的美学关于美感及其形成过程的观点,我们还可以十分轻松地解释审美过程中另一个常见的现象即审美疲劳现象。所谓审美疲劳是指,当我们面对一个曾被我们称为美的事物时,如果我们一再反复地对其欣赏,那么我们可能就不再认为他、她或它是美的了。另外,我们在经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再来欣赏同一个曾被我们称为美的事物时,我们也可能不会对这个事物产生美感,我们会认为这个事物已经不美了,这也可被称为是一种审美疲劳现象。那么审美疲劳到底是怎么产生的呢?原因很简单,这就是,由于我们对事物美丑的判定及人的美感的形成是由事物通过其结构及人体内的情——物联系应构出来的,而人体内的情——物联系是以人体内的神经联系为生理物质基础的,是易疲劳的,因此,当我们一再反复地观看或感觉同一个事物时,即使这个事物曾被我们称为美,人对其也产生过美感,但由于有关的神经联系已经产生了疲劳,因此这时的人对这个事物产生审美疲劳也就是不可避免了。另外,我们在经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后再来欣赏同一个曾被我们称为美的事物时,由于人体内的情——物联系已经发生了变化,尽管我们可能对此毫无知觉,因此这时的我们也就不会对这个事物产生美感了,我们也会认为这个事物已经不美了。
在运用美丽的美学关于美感及其形成过程的观点解释了一些有关美感的现象之后,也许还会有人要根据康德的思想来追问美丽的美学,为什么人们会把美称为美、把美感称为美感呢?这不还是要依据共通感这个概念吗?其实我们大可不必这样,因为如果要是这样,那么我们将需要各种各样的共通感,例如当人们把人称作人的时候,我们是不是也要假设一个相应的共通感概念呢?而其实如果我们要假设这样一个概念,那么这也是根本行不通的,因为在汉语中人被称作人,而在英语中,人却被称作man或wo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