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注册人员需提供的资料执业药师变更执业地区的,应填写“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向新执业地区的执业药师注册机构重新申请注册。新的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在办理执业注册手续时,收回原《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并发给新的《执业药师注册证》。
1、《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原件2份
2、近期1寸免冠正面半身照3张;
3、《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
4、提供与原注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合同。
5、新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药品生产、医疗机构许可证)。
6、上述提交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