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编制部门批准的机构编制及经费来源文件就是指当地党委、政府或编委、编办对某一个部门的“三定”规定,该文件的标题一般为:《××市××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三定”规定就是各级编委或编办对本级党委、政府所属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等所作规定的简称。“三定”规定对某一个部门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等三大内容进行确定,并按照规定的统一体例和审核、审批程序,由党委、政府或委办、府办、编委、编办印发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三定”规定是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三定”主要指定部门职责、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
“三定”规定第一段是引言,即“三定”规定正文的引文部分。主要包括部门设置依据、部门全称、部门类别等内容。一般性表述为: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发〔2015〕×号),设立××市××局(全称),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文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内容:
(一)职责调整,即明确部门取消、划出移交、划入和增加以及加强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即规定部门的主要职能和相应承担的责任。
(三)内设机构,即确定部门内设机构的设置和具体职责。
(四)人员编制,即核定部门的机关行政编制数、部门和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
(五)其他事项,即明确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部门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等。
(六)附则,即明确“三定”规定是由谁解释和调整等事宜。
编办的全称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在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既是党委的工作机构,又是政府的工作机构,列入党委机构序列,相当于本级党委、政府组成部门的机构级别。
地方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一般是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党委专职副书记和政府常务副职担任副主任,党委纪委、组织部门,以及编办、财政、人力资源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编办主任一般同时担任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编办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法规、政策;起草本辖区有关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二)组织拟订本辖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协调党委、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调整,协调党委各部门之间、政府各部门之间、党委各部门和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县(市、区)级各部门与乡镇(街道)之间的职责分工。
(四)审核党委、政府各部门及部门管理(挂靠)机构、政府派出机构、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五)审核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机关,以及乡镇(街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六)审核辖区各级行政编制总额;负责对上级编制部门核定给本级的专项编制的审核分配。
(七)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设在本辖区的行政、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八)拟订本辖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实施和推进各类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审核本级以及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的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经费形式;承担事业单位划分类别改革工作;审核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类别和编制;参与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审核报批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监督指导本辖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审核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
(十)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负责本辖区机构编制统计分析和机构编制数据库的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机关事业单位财政统发工资的人员编制审核。
(十一)监督检查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
(十二)指导协调本辖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的范围和总量控制;审核本辖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数额。
(十三)审核本辖区机关公务用车改革的范围和人员职级。
(十四)承办党委、政府和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