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对灯光使用没有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近光灯、远光灯的使用相关规定如下: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
第四十八条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
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2、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3、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