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可以从公立学校转到私立学校。
初中转学手续如下:
1、学生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
3、监护人持转学联系单和相关材料到本区教育局联系;
4、区教育局核准后安排接收学校,接收学校在转学联系单上加盖学校公章;
5、监护人凭加盖接收学校公章的《转学联系表》,向原学校出具转学证明,办理转学手续。
验收证书的新学校,转学证明原来的学校和地区教育和体育局的签名和盖章证明学校传输和接受转学生将进入学校的学生流情况下一周内到学籍管理系统的新学期。新学校录取证明、原学校转学证明,区教育体育局签字盖章。
扩展资料:
办理转学(借读)手续规定:
(1)初中学生在毕业年度第二学期,高中学生在毕业年度第二学期,高中学生在毕业年度,不办理转学手续;在某区,不办理初中转学手续;本市或县(市)内高中免办转学手续。
(2)城镇户口,无特殊原因,在外地学习,学籍由外地返回郑州,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
(3)因特殊情况需要转学返校的,须携带父母所在单位出具的贷款事由证明、转学卡、学籍档案和账簿。经考核符合转学条件的,将被分配到有空档的学校。
(4)因父母转学而需要转学的学生,必须携带转学证明、学校注册文件、户口簿(或由父母转校令或家长所在单位出具的居留证)。经考试符合转学要求的学生将被分配到有空额的学校。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市以外学生,可以在本市留学:父母在国外工作一年以上;父母双方均从事田野工作或其他流动性高的工人;父母都支持拓荒者。学生应持相关文件到市教育局办理借阅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转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