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让是指合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建筑物、附(引)着物所有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买卖、交换、赠与将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法律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从法律上看,房地产转让具有以下特征:
1、房地产转让人必须是房地产权利人,而且该权利人对房地产必须拥有处分权,如所有权人、抵押权人等。
2、房地产转让的对象是特定的房地产权利,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建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的所有权。
3、房地产转让的方式包括买卖、赠与、互易、继承、遗赠等合法方式。
4、房地产转让时,房屋的所有权必须与土地使用权一起转让。即地产转让时,该土地上的房屋必须同时转让;房产转让时,房屋的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地产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