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南京app上提取公积金时,总是显示户名与联名卡号不匹配,怎么办

2020-05-17 社会 570阅读

职工住房公积金卡上姓名与本人身份证姓名不符的,职工应持住房公积金卡、本人身份证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到就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更正手续。住房公积金账号和联名卡卡号是个人客户号,单位客户号,这是所在的单位和个人在公积金管理的账户,也就是备案编号。

而联名卡是账户有12个月缴存记录以后,由单位申请了一张银行卡,这个卡是由申请之日起半年以后才能拿到的,但是在这之前,用自己的其他银行卡也可以提取。

扩展资料: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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