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申请济南高新区公租房应按照要求如实填报申请表相关内容,承诺所填内容真实有效,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高新区户籍申请家庭户和申请单身人士(年满25岁)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2、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要求劳动合同剩余有效期一年以上;
(3)提供务工人员(共同申请人)申请当月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4)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3、共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1)共同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交济南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4、引进人才提交的材料:
(1)高新区人才工作管理机构认定引进人才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和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非济南市户口的,提交济南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4)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