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资料:
1、填写税务登记表一式两份。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其他执业证件或批文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法人企业的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有关合同、企业章程、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成员名单。
6、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银行帐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住所和经营场所证明(属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属租用的,提供租赁协议及出租方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挂靠主管部门的企业,附主管部门的证明。
10、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须附总机构的证明以及总机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1、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件资料。
12、涉及外企业除需要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要提供外经贸委批文、批准证书。
扩展资料
税务登记范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①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②非从事生产经营但依照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
③扣缴义务人: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办理扣缴税款登记。享受减免税待遇的纳税人需要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证件及使用:
(1)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①开立银行账户;
②领购发票。
(2)纳税人办理其他税务事项时,应当出示税务登记证件:
①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②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③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④办理停业、歇业;
⑤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