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电瓶车牌照在上海不能骑。
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外省市非机动车登记)规定:
外省市号牌非机动车需要在本市通行的,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本市非机动车牌证。
第八条(销售承诺)规定:
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销售者,应当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现行有效的产品目录,并通过店堂告示、销售凭证中载明等方式,向消费者承诺其销售车辆已纳入产品目录,符合本市登记上牌条件。
消费者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因未纳入产品目录无法在本市登记上牌的,可以依法要求退货。
扩展资料:
上海电动车上牌办理流程:
1、检验车辆
先验车再排队申领。申领上牌前,请车主不要急于排队,须先将电动自行车交由现场民警检验,待民警检验车辆符合申领上牌的标准后,再排队申领。
2、核对合格证
需要注意的是车辆合格证不能涂改:车辆合格证上的产品商标、型号、编号、电机编号等不得自行涂改,否则将无法通过验车。
在验车过程中,民警也多次发现个别电动自行车销售商粗心大意,将产品合格证上的产品编号输入错误,合格证上的产品编号与电动自行车车身钢印号不相符,以至于车主无法通过验车。
因此,民警建议市民在购买车辆过程中,先行核对合格证产品编号与车身钢印号是否一致,避免因商家操作错误而多次往返。
所以,在购买电动车的时间,就应该主动核对合格证,确保合格证上的编号和钢印号一致。
3、申领牌照
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申请登记上牌。所以,对于新车车主,购车后15日均可上牌。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沪府令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