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健康档案将如何向公民个人开放

2020-08-22 社会 188阅读
健康档案的建立:
1. 辖区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接受服务时,由医务人员负责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提供情况填写相应记录。同时为服务对象填写并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
2. 通过入户服务(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多种方式,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组织医务人员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卫生服务需要填写相应记录。
3. 将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建立的健康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健康档案袋统一存放。农村地区可以家庭为单位集中存放保管。有条件的地区录入计算机,建立电子化健康档案。
健康档案的使用。
1. 已建档居民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复诊时,应持《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在调取其健康档案后,由接诊医生根据复诊情况,及时更新、补充相应记录内容。
2. 入户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时,应事先查阅服务对象的健康档案并携带相应表单,在服务过程中记录、补充相应内容。
3. 对于需要转诊、会诊的服务对象,由接诊医生填写转诊、会诊记录。
4. 所有的服务记录由责任医务人员或档案室管理人员统一汇总、及时归档。
5. 农村地区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可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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