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我提交了辞职信,一个月后走人,不过我没解除劳动合同就走,会怎样。

2023-05-31 综合 36阅读
你这个是没有问题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有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你提前一个月交辞职信,虽然用人单位没有明确你什么时候离职。但过了一个月,劳动合同就自动解除了。所以,单位还是应正常支付你在职期间的工资。为了你以后找工作的需要,建议你和单位协商,一是让单位给你开解除劳动合同前败纤证明(离职证明),二是把社枯槐保转好。
如果单位不给你出离职证明,是可以投诉到劳慧仿动监察部门的,因为这个是它的法定义务,而不论是协商一致离职还是提前三十天书面形式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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