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
1、中基层人民法院的受案量逐年攀升,“案多人少”的矛盾显得十分突出并在一定时期内难以缓解。在人民法院总体人员编制有限的情况下,以往公务员编制的书记员逐渐减少,大量的合同制书记员通过招聘、劳务派遣等方式进入法院工作,以合同制员工的身份承担起书记员的工作。
2、合同制书记员的出现,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让更多的公务员编制用以充实一线审判人员队伍;另一方面也使整个书记员队伍保持了年轻化。
扩展资料:
合同制书记员未来方向:
一、建立健全合同制书记员的招聘制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招聘标准:认为合同制书记员的准入标准至少应当是法律大专以上学历,持有计算机二级以上等级证书或每分钟汉字录入40字以上。
2、招聘流程:应当向全社会公开招考,时间定为在岗书记员合同到期的前三个月,以合同到期的书记员数量决定招聘数量,确保书记员不断层。
二、建立健全合同制书记员的级别制度。
对合同制书记员按初级书记员、中级书记员、高级书记员、书记长设四个级别,每个级别的书记员与法院签订不同的工作年限,同时享受不同的工资待遇及其它待遇。
三、建立健全合同制书记员的培训制度。
初级书记员和中级书记员在各自的任期内安排一次培训,主要进行汉字输入、卷宗装订、保密知识等基础业务技能方面的培训,此类培训主要由各中(基层)人民法院组织;
高级书记员、书记长可以每一至两年安排一次培训,主要进行庭审礼仪、法律知识、调解技能等更高层次的业务技能,鉴于各基层人民法院的高级书记员、书记长相对较少,且培训内容层次更高。
参考资料来源:新余法院网-司法改革背景下合同制书记员职业化路径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