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
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造是从1952年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后全面展开的。它的主要内容是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是通过合作化运动实现的,它仅用四五年的时间,基本完成了5亿农民从个体小农经济向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转变。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坚持自愿互利的原则,通过说服教育、典型示范和国家援助的方法引导他们在自愿的基础上联合起来,走合作化的道路,最后发展到社会主义性质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逐步把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所有制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的公有制。三大改造到1956年完成,它使我国的经济结构、阶级关系发生了根本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