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一) 幼儿园高级教师 1.任幼儿园一级教师5年以上;
2.具有比较扎实的幼儿教育工作必备的文化专业知识;能创造性地进行教育教学工作,教育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效果显著;
3.具有组织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指导一、二、三级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并在培养、提高教师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成绩;
4.近4年以来,获得校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或1 次考核为优秀。
(二) 幼儿园一级教师
1.大学专科毕业生,见习1年期满,或中等幼师毕业任幼儿园二级教师3年以上;
2.掌握并运用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和教育教学法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掌握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3.创造性地进行教育教学工作,具有幼儿教育教学工作的经验,教育教学效果良好。具有指导教育教学工作研究的能力和培养教师的能力。
(三)幼儿园二级教师
1.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及职业高中幼儿师范班毕业,见习1年期满;
2.基本掌握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和幼儿卫生学基本理论,并能独立运用教育教学法的基础知识;
3.具有从事幼儿园教育工作必备的文化知识和技能技巧,具有初步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4.掌握《幼儿园教育纲要》的精神,能胜任幼儿园各班教育教学工作,效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