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属于机动车范围,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购买交强险,电动汽车驾驶人应当持有驾驶证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了机动车的定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十九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当中给出的定义,凡是以动力装置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的轮式车辆都属于机动车,此定义适用于电动汽车。所以电动汽车属于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电动汽车的驾驶人应具有驾驶资格证。根据《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十九条规定,电动汽车应当遵守国家规定购买交强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