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挂失不需要本人去,可委托办理。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三条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三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补办材料:携带两张身份证复印件、两张1寸免冠彩色近照及身份证原件、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也可在车管所免费体检)前往车管所,并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和《机动车驾驶证补发申请表》,在缴纳驾驶证补发费用后,即可领取新版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