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恒星科技、股票代码002132)的前身为巩义市恒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身恒星公司”),原系由巩义市康店镇焦湾村民委员会、谢保军、谭士泓、吴定章、焦耀中、谢富强、陈丙章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5年7月12日,注册资本人民币800万元。上述注册资本业经巩义市审计师事务所验审字第13号企业注册资金审验证明书验证。2001年2月22日,巩义市康店镇焦湾村民委员会将其持有前身恒星公司的470万元出资分别向谢保军转让328万元、向焦耀中转让54万元、向谢富强转让22万元、向陈丙章转让22万元、向吴定章转让22万元、向谭士泓转让22万元。转让完成后,巩义市康店镇焦湾村民委员会不再持有前身恒星公司任何出资。2002年10月18日,经前身恒星公司第六次股东会审议,前身恒星公司所有股东以货币资金方式将注册资本从800万元增加到2000万元。上述注册资本业经巩义真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巩注会验字(2002)第219号验资报告验证。2004年2月16日,经河南省人民政府豫股批字[2004]02号文批准,前身恒星公司以200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整体改制变更为本公司,并于2004年3月18日登记注册,取得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股本总额以巩义恒星金属公司200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依据折为11000万股。2004年11月25日,经河南省人民政府豫股批字[2004]32号文批准,公司以2004年9月30日为基准日调整注册资本,并于2004年12月6日取得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股本总额以2004年9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依据折为12,207.80万股。2007年4月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68号”文《关于核准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的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并于2007年4月12日至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定价发行,4月27日挂牌交易。新股发行成功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3,078,000元,并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鹏所验〔2007〕032号验资报告验证,并由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组织机构代码75714956-0。住所巩义市康店镇焦湾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