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有价值品牌的评价对象及资料来源

2020-07-07 财经 199阅读

1995年最初进行中国最有价值品牌研究的时候,我们是从1993和1994两个年度全国销售与利税最大工业企业500家及轻工200强企业排名中,按照以下标准筛选的:
1.中国自己的品牌包括中外合资企业在中国共同创建的品牌。
2.产品能够与消费者见面。
3.行业市场份额领先。
4.消费者对产品有选择权。
5.能够提供评价所需要的相关材料数据。(在我国,信息公开程度有限。即使是上市公司,也是选择优良资产局部上市,国家统计局统计的数据,也是企业上报。而且是以每个法人单位为统计主体。而一个集团可能会有数十个独立法人单位,无法体现一个品牌在整个集团中的表现。)
6.或者能够从公开信息获得符合上述标准的品牌。
根据上述原则,我们从初选的200多个品牌中,选择出80个品牌作为 ’95中国最有价值品牌发布。
以后每个年度发布的品牌,就是在这个基础上进行的。随着行业品牌集中度的提高和公开信息获取的状况,2009品牌价值榜已经扩大到100个。
由于中国的电信、银行、保险等行业的企业还没有真正成为完全的市场竞争主体,由于矿山、冶炼、石油、电力等基础工业的服务对象主要不是大众消费者,虽然这些企业在中国规模会比较大,但是对于消费者的影响主要还不是以品牌为号召力,因此一直还没有吸收到这个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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