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到发卡银行任意一家营业网点办理即可。
依据《青岛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申请人领取社会保障卡后,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社会保障卡,到发卡银行任意一家营业网点办理应用功能激活手续,同时,须核实并补充确认持卡人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有效信息。激活社会保障卡时,原则上应同时激活社会保障应用和金融应用。
对人员集中的大型企业、学校、社区(行政村)及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发卡银行可以通过提供上门服务等方式办理社会保障卡激活手续。学生儿童的社会保障卡经监护人申请可暂不激活金融应用。
扩展资料:
社会保障的相关要求规定:
1、社会保障卡挂失分为口头(临时)挂失和书面(正式)挂失。持卡人遗失社会保障卡的,应立即拨打市政务服务热线12345和发卡银行客服电话分别口头挂失社会保障应用和金融应用。
2、也可通过合作银行营业网点、网上服务渠道办理社会保障卡口头挂失。口头挂失手续办理完成后即时生效,该卡各应用功能冻结、暂停使用。
3、社会保障卡口头挂失后,持卡人应及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发卡银行任意一家营业网点办理书面挂失和补换卡手续。持卡人也可以不进行口头挂失,直接到发卡银行营业网点办理书面挂失和补换卡手续。原社会保障卡自受理补换卡申请之时起,自动失效。
参考资料来源:青岛政务网-关于印发《青岛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