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八大经济圈”
针对国内经济圈划分比较盲目随意,综合权衡区域经济发展背景、现状和发展趋势,在“十二五”规划中,中国区域发展的新格局,以城市群为基础应和核心,形成八大经济圈。 即: 1. 大长三角经济圈;以长三角城市群为核心的大长三角经济圈。包括现在的长三角城市群和江淮城市群。 2. 泛渤海经济圈;以京津冀、山东半岛为核心的泛渤海经济圈。过去提出的环渤海经济圈包括辽宁,但根据经济联系,辽宁省和吉林省、黑龙江省以及内蒙东部联系更密切,和山东半岛和京津冀的联系并不密切,因此泛渤海经济圈未包括辽宁。山西省虽划分在中部,但是它和河南、湖北、湖南的联系不如和京津冀更密切。内蒙古中部和京津冀、山东半岛联系很密切,所以泛渤海把山西和内蒙古中部划进来。为了跟环渤海经济圈相区别,所以提出泛渤海经济圈。 3. 大珠三角经济圈;以珠三角为核心的大珠三角经济圈。2003年时提出叫泛珠三角经济圈,现在提出“9+2”模式,所以改变为大珠三角经济圈。 4. 东北经济圈;以辽中南为核心的东北经济圈。 5. 海峡经济圈;以海峡西岸城市群和台北为核心的海峡经济圈。我们要和平统一,所以我们在规划上首先要统一起来,此外海峡西岸,以福建为主体的海峡西岸和台湾的经济联系非常密切。所以我们把台湾海峡西岸共同构成海峡经济圈。 6. 中部经济圈;以长江中游、中原城、湘中城市群为核心的中部经济圈。中部经济圈不包括安徽,即江淮城市群。 7. 西南经济圈;以川渝城市群为核心的西南经济圈。 8. 西北经济圈。以关中为核心的西北经济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