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做法有失妥当。《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3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二)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依据刑事诉讼法:一审刑事案件宣判后,判决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十日内为上诉期。上诉期内一审判决书的效力待定。上诉期内无上、抗诉情形的,上诉期满后的那一日判决生效。
你现在上诉,原判决书效力待定,且二审改判、撤销也存在可能。公司开除党籍和降低工资是不合理的!请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