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人员动态管控变成蓝色管控后身份证不会自动报警了,驾驶证也可以报名重新再考。
根据《戒毒条例》第七条规定而来,“对戒毒人员戒毒的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对戒断3年未复吸的人员,不再实行动态管控。”
毒动态管控、连续三年派出所尿检监督检测、涉毒被抓案底终身,动态管控全国联网,如果没有复吸,可以开具证明,身份证报警也不会被检查了,驾驶证也可以报名重新再考,对正常的工作生活影响会小很多。
1、三年时间。强制戒毒后要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接受定期和不定期的尿检,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会开出证明,三年后可用证明申请撤销动态监管。
2、然后申请取消动态管控。
3、取消动态管控之后,从最后一次被抓放出来,连续三年以上派出所监督检测,有记录证明没有复吸,然后可以逐步申请取消。
尽管《戒毒条例》有明确退出动态监控的条例,但现实中,基础的民警只有录入的权限,吸毒记录一旦录入系统就难以退出。更新和取消动态管控的权限只有省一级公安厅才有。
三年期满需要变更时,则需要基层派出所写公函递交上级,在这过程中也有可能因为涉及权限、程序、考核、评估、管理等多个因素,迟迟没法办理或出现错漏。
另外要说明的是,动态管控也是分级的。据禁毒民警介绍,如果在一段时间内(例如三年),多次查处没有发现吸毒迹象就会进行降级处理,不再频繁进行毒品尿检和盘查。虽然不代表解除了动态管控,但至少不会打扰到正常的生活。
最后要说明的,如果在动态管控中发现有吸毒迹象,那么后果将更加严重,那不存在什么降级、退出系统之说,或许会被认定为吸毒成瘾人员而直接送往强制戒毒所。
尽管退出困难,但是只有坚持不复吸,才有可能退出动态管控系统,恢复正常人生。
扩展资料:
吸毒人员动态管控取消后报考驾驶证的相关知识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戒毒满三年,一般是指在社区戒毒中心定期的尿检,通过这个记录去当地禁毒大队申请戒毒证明,就可以重新申请报考机动车驾驶证时。实际上,从很多人的反馈信息来看,有些地区也可以不需要证明,三年之后内部系统调整后就可以重新报考。
之前的驾驶证是依法注销,那么肯定不是恢复原有驾驶证。需要重新报考,就跟第一次获取驾驶证一样,参加科目一、二、三、四,全部通过后,获得全新驾驶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戒毒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