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交社保。
以下非南京市户籍人员可以参保
1、持南京市居住证且参加南京市职工医保人员的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2、父母一方为南京市户籍,其持南京市居住证的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3、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除职工医保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在宁台胞。
4、参加南京市职工医保的台胞,其随同居住生活的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5、《南京人才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配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6、在宁全日制高等专科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7、父母一方为南京市户籍,且母亲已参加南京市社会医疗保险,母亲怀孕28周或建大卡后即将出生的婴儿。
扩展资料:
参保方式
柜面办理: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至街道(镇)和社区(村)办理参保登记。
需提供以下资料:
1、18周岁以上以学生儿童身份参保的,需提供教育部门或学校出具的在南京市高中(含高中同等学历)就读的学籍材料。
2、非本市户籍学生儿童按规定持南京市居住证参保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父母户口本、身份证。
3、新生儿(出生12个月以内)参保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及父母身份证。
4、准新生儿参保的,需提供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
5、年度内中途参保的退役士兵、刑满释放人员及职工医保中断人员,需提供《退伍证》、《释放证明书》等相关材料。
6、毕业当年度未就业的本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
7、在宁台胞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8、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台胞的未成年子女,需提供父亲或母亲的台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