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制,国家最高权掌握在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的国家机关或公职人员手中的政权组织形式。
“共和“一词来源于拉丁语respublica,意思是“公共事务”。共和制是指国家的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的政权组织形式。共和政体区别于君主政体,而且是作为君主政体的相对面而存在的。
资本主义民主共和制根据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关系的不同,可分为议会制共和制和总统制共和制。在议会制共和制国家中,议会拥有立法、组织和监督政府(内阁)等权力:政府(内阁)由占议会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来组织,政府对议会负责,当议会通过对政府不信任案时,政府就得辞职或呈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选举;作为国家元首的总统只拥有虚位,没有实权。实行议会制共和制的国家有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意大利、德国、奥地利、印度等。而在总统制共和制国家中,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总揽行政权力,统率陆、海、空三军,行政机关(政府)和立法机关(议会)相互独立;由当选的总统组织政府。美国是历史上最早实行总统制共和制的典型国家。墨西哥、巴西、阿根廷、埃及、印度尼西亚等国也实行总统制共和制。
君主立宪制,或称“虚君共和”,是相对于君主独裁制的一种国家体制。君主立宪是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通过立宪,树立人民主权、限制君主权力、实现事实上的共和政体。其特点是国家元首是一位君主(皇帝、国王、大公等等,教皇有时也被看做是一个君主)。与其他国家元首不同的是,一般君主是终身制的,君主的地位从定义上就已经高于国家的其他公民(这是君主与一些其他元首如独裁者的一个区别,一般独裁者将自己定义为公民的一员,但出于客观需要他必须掌权为国家服务),往往君主属于一个特别的阶层(贵族),此外世袭制也往往是君主的一个特点(不过在这一点上也有例外)。
君主虽然是国家的元首,但君主的权利与产生的方式,会依各个国家的制度而不同;纵使是同一个国家,往往在不同时期,君主的产生方式与权利范围也各不相同。
资产阶级代议制欧美资产阶级代议制的建立。17~19世纪,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和资产阶级力量的壮大,封建主义的基础受到猛烈冲击,封建专制制度在资产阶级革命和改革中动摇。欧美的主要国家英国、美国、法国和德国经过艰苦的斗争,先后建立起资产阶级代议制。这些国家实行的代议制度,核心是经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的议会。他们铲除专制主义、实现政治民主化成果,反映了人类文明的进步。欧美各国资产阶级代议制的共性特点。尽管上述国家的资产阶级代议制产生的时间不同,每个国家又会由于国情差异所呈现的特点各异,但核心思想是一致的,即:资产阶级通过议会的设置,把国家的立法权力掌握在自己手中,并以此限制和制约君主或总统等对行政权力的滥用,也都通过立法保证资产阶级的利益。这种政治模式的建立,有利于调节社会矛盾、维持稳定秩序、促进资本主义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