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技术规程》的规定,各等级的具体标准为:
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技能):
能够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技能):
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并在特定情况下,能够运用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能够与他人进行合作。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技能):
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包括完成部分非常规性工作;能够独立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能指导他人进行工作或协助培训一般操作人员。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
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非常规性的工作;掌握本职业的关键操作技能技术;能够独立处理和解决技术或工艺问题;在操作技能技术方面有创新;能组织指导他人进行工作;能培训一般操作人员;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
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特殊技能在本职业的各个领域完成复杂的、非常规性的工作;熟练掌握本职业的关键操作技能技术;能够独立处理和解决高难度的技术或工艺问题;在技术攻关、工艺革新和技术改革方面有创新;能组织开展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和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具有管理能力。
另附计算机等级考试简介:
1、一级分DOS和WINDOWS两个类别,考核应试者计算机基本知识和使用微机系统的初步能力。主要为从事文字、表格处理和常规信息检索、办公信息处理的人员设立的。它要求应试者具有计算机的基础知识,掌握一种常用汉字输入方法,掌握字、表处理软件的使用方法,了解数据库应用系统的使用方法,并达到一定的熟练程度。合格者能较顺利地从事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三资”企业的文书、秘书和日常办公信息的计算机处理工作。
2、二级考核应试者软、硬件基础知识和使用一种高级计算机程序设计语言(QBASIC、FORTAN、C、PASCAL、FOXBASE)编制程序、上机调试的能力。二级主要为从事计算机或数据库管理软件使用的人员考核而设立的。它要求应试者具有计算机基础知识, 熟悉DOS的功能和使用,熟悉一种高级计算机程序设计语言或数据库语言。合格者能从事计算机软件的一般应用和开发。
3、三级分A、B类考试。三级A类考核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和计算机硬件系统开发的初步能力,三级B类考核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和计算机软件系统开发的初步能力。三级A类为计算机应用工程中偏硬的工程人员考核而设立的。它要求应试者具有计算机基础知识、掌握微机工作原理、汇编语言程序设计、接口技术,熟悉计算机在实时处理、测控系统中的应用。三级B类为从事计算机应用工程中偏软的工程人员考核而设立的。它要求应试者具有计算机基础知识、掌握程序设计、软件工程方法,熟悉计算机在信息管理、数值计算或辅助设计中的应用。三级合格者能较顺利地进行计算机软、硬件应用工程项目的实施,并达到一定的熟练程度。
4、四级考核计算机应用项目或应用系统的分析和设计的必备能力。它要求应试者具有计算机应用的基础知识、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工程和数据库系统的原理和应用知识,具有计算机系统结构、系统配置和性能评价的基础知识、计算机网络和通信的基础知识、计算机应用系统安全性和保密性知识。考试合格者综合应用上述知识,并能从事应用项目(系统)开发,即具有项目分析、设计和实施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