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可以用个体工商户的名义申请注册商标。
《商标法》第四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规定,“一、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这个《注意事项》可以在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的网站找到,网址为http://sbj.saic.gov.cn/flfg1/gfwj/200702/t20070206_54881.html
另外,没有“临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这种情形的,一经登记注册成立,该个体工商户可以长期经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