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
补偿管理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
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补偿纠纷
1、补偿标准争议 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2、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 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扩展资料
对于农村人口田地被征收的补偿标准,因各地的经济发展是不一样的。而且田地上的一些地上建筑物或者青苗补偿款也是有区别的。
1、地上青苗的补偿款,这需要根据清明的生长时间长短进行补偿。一般的青苗补偿款,目前执行标准为每亩800元左右。具体的标准是前三年的产量的平均值的3到5倍进行赔偿。对于即将收获的农作物来说,必须是进行自行收货,不再给予赔偿。
2、对于地上如果有果树、苗木或者是经济林。对于这一块补偿,国家有明确的规定,或者说是根据我说的年龄以及结果的生产期等等,给予一定的补偿,这种补偿是最高的。对于苗木或者是经济林来说,补偿标准按照正常的苗木赔偿,对于经济林如果达到了成材的情况下,可以自行采伐,不再给予。
3、对于占用承包地的补偿标准。这一点国家的补偿标准,目前一般为每亩5.8万元左右,当然水田和旱田一的差距。具体情况是由于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和补偿标准制定决定的,对于偏远地区的农村田地一般在4万元左右每亩;对于靠乡镇比较近的地方的田地,补偿一般在7万元左右每亩;对于县城周围的土地补偿标准要高一些,一般在10万元左右每亩,当然对于经济发达地区的补偿标准会更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征地补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