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日起调整城区(不含望城区)供水价格和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具体如下:
长沙市综合水价调整表(单位:元/立方米)
长沙市综合水价调整表(单位:元/立方米)
水价类型
供水价格
污水处理费
水资源费
垃圾处理费
合计
自来水价
引水工程
一、居民生活用水
1.31
0.20
0.75
0.02
0.3
2.58
二、非居民生活用水
工业用水
2.17
0.20
1.05
0.02
0.3
3.74
行政事业用水
1.05
0.64
4.08
经营服务性用水
1.35
0.64
4.38
三、特种用水
5.44
0.20
1.38
0.02
0.31
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