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警察可以转公安民警。
1:国家公务员调动分为调任和转任两种。
(1)调任,适用于选拔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的非领导职务的人员,以及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中相当于副调研员以上层次的非领导职务的人员。
(2)转任,是指国家公务员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在国家行政机关内部的平级调动(包括跨地区、跨部门调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之间转任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因此转任是国家公务员在国家公务员系统内的流运。通过转任,达到人与职位最佳配置。
2:监狱警察隶属于司法部,公安民警隶属于公安部。
(1)监狱警察和公安民警属于两个不同的行政部门,但是都属于公务员编制,都是人民警察。
(2)监狱警察转公安民警,需要符合拟转任职务所要求的资格和条件,必须有编制空额和职位空缺,具有正当理由。
3:转任是在公务员队伍内部进行交流的方式,不涉及到公务员身份的变化。转任在机关内部的范围是没有限制的,既包括在本部门、本单位不同职位的转任,也包括跨地区、跨部门的转任。转任中如果出现职务的升降,应当按照公务员职务升降的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程序。
扩展资料:
(1)转任基本程序是:行政机关要求国家公务员转任时,必须提前一定时间告知当事人转任意向,说明拟任职务的具体情况,并征求国家公务员本人的意见;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权限进行审批;任免机关解除原职务,由新单位任免机关办理任职手续。
(2)监狱人民警察是指依法从事监狱管理、执行刑罚、改造罪犯工作的人民警察。监狱人民警察是我国人民警察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秉公执法,严守纪律,清正廉洁。
(3)“公安”一般称为“人民公安"(英文:People's Public Security),在中国一般称为“公安”的警察特指的是公安机关中的人民警察。“公安警察“是维护国家与公民安全的人民警察,简称“公安民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转任